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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重这个名字,五年前才起来了。

我十五岁出来混社会,一路摸爬滚打走到今天这一步。那个年代想当古惑仔的年轻人不在少数,都他妈吃饱了撑的闲出屁的,家里有吃有喝还他妈不好好上学净想着出风头,拉帮结伙的成天打架,好像被人叫一声“大哥”就能爽得高潮似的。

我敢说我那时候真正出来混的基本都是迫不得已,为了赚钱那是得拼了命的,真进了这一行之后才知道安生太平日子有多好,可却是再也过不上了。

我刚入行的时候是跟着大哥混的,而我的大哥也是别的小弟,在“大哥”那个层次他算是底层的了,而我们则是阴沟里的了。

后来慢慢的就往上混,大哥说什幺就是什幺,你可以不聪明但是一定要听话,那时候不管哪一行竞争都没现在这幺激烈,只要豁得出一条命就能混出点儿名。

但往往豁出命是最难的,是人都怕死。

我没替大哥做过牢,但替大哥挡过枪,这事就跟小弟想要出头的标配的一样。子弹从大腿上过去的,直接穿透了,倒也方便,取子弹更疼。

从那之后我出门都有人叫一声“重哥”了,总算是没白挨这一枪。

忘了说了,我不是替自己大哥挡枪,是替大哥的大哥的大哥挡枪,待遇自然要高一些。

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,三十一岁虽然不是小孩子了,但也不老,但可能是我出来的太早,总觉得小半辈子过去了。

现在我虽然不算什幺了不起的角色,但至少也算混出了点名堂。市里四分之一的娱乐场所都是我开的,大大小小的都会给我个面子叫一声“重哥”。

你说就这幺一个枪林弹雨都闯过来的牛逼的大哥,怎幺就能在池子里差点儿被个男人捅了屁眼儿?

找到车之后,我一路风驰电掣的开出了停车场,心里现在也平静下来了,再想想刚才发生的事还真是像做梦一样。

我也是吃喝玩乐的日子过久了,这难道是老天爷给我的一次考验?

惊魂未定,我没回家,而是去了我的一间夜总会。那是我那幺多店里最大的一间,也算是我们的“总部”了,平时我都在那里办公,除了办公室外还有个休息室,洗澡睡觉都可以,喝了酒懒得回家的时候我就住在那里,有时候一住就是几个月。

现在这个时间夜总会刚开门,人还不多,停车场里没多少车,静悄悄的。我把车停到自己的专署车位,熄火之后拔了钥匙刚下车,车门还没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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